法律解答:结婚证丢失仍可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之后双方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核心分析:对于协议离婚需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确实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且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实务建议: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协议离婚的准备好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参与庭审等诉讼程序。收集相关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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