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该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1.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体现了购房行为的起始时间为婚前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行为。2.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付出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3. 关键在于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实务建议:1. 收集婚前支付首付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2. 保留婚后共同还贷的记录包括银行还款流水等。3. 若涉及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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