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没给劳动者交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可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补偿。劳动者需证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这一违法行为且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可到社保部门查询打印)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未缴纳社保的材料。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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