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上的名字需要更改。当事人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婚姻登记信息变更有相应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变更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核实及办理的义务。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身份及姓名变更的合法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等。实务建议:先前往公安部门开具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后会依法办理结婚证姓名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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