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后女方不和男方过日子彩礼是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一定会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 首先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只是婚后女方不和男方过日子但不符合“确未共同生活”等特定情形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对于“确未共同生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双方是否有共同居住、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等多方面因素。实务建议: 若男方主张退还彩礼需收集能证明符合退还彩礼法定情形的证据比如双方未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各自居住情况、生活支出独立等方面的材料。 可以先尝试与女方及其家人协商解决彩礼退还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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