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春节加班工资需区分不同日期计算。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初四至初六加班若单位无法安排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核心分析: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无补休替代方式需按300%支付工资体现对法定节假日的特殊保护。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无法补休时才按200%支付工资。关键在于区分加班日期属于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以及单位是否安排补休。实务建议:劳动者需收集好加班的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与单位协商加班工资支付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