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所需材料以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颁发结婚证的权利。关键要件: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无配偶声明及血亲关系声明确保婚姻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填写声明书等表格提交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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