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若要再婚进行结婚登记,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遵循婚姻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结婚登记的管辖地。权利义务:双方有平等自愿进行结婚登记的权利,同时需履行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男女双方均需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且双方均无配偶。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前往登记机关: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流程: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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