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意愿不一致时,任何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义务:起诉方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诉方有答辩和参与诉讼的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构成要件:需提供证据证明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双方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感情状况的材料。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婚姻律师获取指导。法律程序: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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