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存在以下情形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不一致;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核心分析: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对关键事项协商一致。若一方不同意,无法达成协议;对子女抚养等协商不一致,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因无法正确表达意愿不能协议离婚。结婚登记不在内地的,需按相应规定处理。实务建议:若双方对离婚事项有争议,可先尝试协商沟通,明确分歧所在。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可考虑诉讼离婚。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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