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公证遗嘱可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遗嘱的多种形式及要求;《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核心分析:1. 遗嘱形式多样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 公证遗嘱办理需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3. 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实务建议:1. 自书遗嘱可自行书写并留存原件。2. 办理公证遗嘱准备好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前往公证机构。3. 申请后公证机构会进行受理、审查等程序一般需按要求配合提供材料和说明情况。4. 审查通过后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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