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外孙和孙子的继承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核心分析: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参与继承。而外孙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存在代位继承等特殊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实务建议:如果涉及继承纠纷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若没有遗嘱则需梳理法定继承人范围及关系。收集相关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证明等证据。可向当地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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