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夫妻离婚时没有结婚证需先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之后的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核心分析:对于事实婚姻双方具有婚姻关系的实质可按离婚程序处理。而对于非事实婚姻关系双方不存在婚姻约束仅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关键在于结婚时间是否在特定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实务建议:若属于事实婚姻收集能证明双方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相称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不属于事实婚姻收集财产、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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