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调解书丢了不影响再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没有要求提供离婚调解书。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婚姻登记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离婚调解书丢失不影响对这些要件的判断。权利义务:再婚双方有如实提供自身婚姻状况相关信息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自愿结婚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实务建议:若需要证明离婚情况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离婚手续的法院档案室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调解书档案材料加盖法院档案管理章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办理再婚登记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如实声明婚姻状况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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