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核心分析:遗嘱人有自主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有权撤销公证遗嘱。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表明其改变了原遗嘱的意思表示,应视为对遗嘱的撤回。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也体现了遗嘱人可通过新立遗嘱等方式改变原公证遗嘱。实务建议:若遗嘱人想撤销公证遗嘱,可前往原公证机构办理撤销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表明撤销意愿。遗嘱人重新订立遗嘱时,要确保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收集并保留好遗嘱订立、变更、撤销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如公证书、遗嘱草稿、与公证机构的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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