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父母双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核心分析:父母是孩子当然的监护人,不因离婚而改变。共同抚养意味着双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承担平等的责任和义务。双方都有权参与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实务建议:双方应协商制定具体的抚养方案,明确各自的抚养责任和分工,如生活照顾、教育安排等。若在抚养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孩子抚养相关的证据,如孩子的生活照片、教育支出凭证、医疗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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