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需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首先,户口簿和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协议书则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各方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关键在于离婚协议书要明确各项协商内容,且双方自愿签署。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时,确保户口簿、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信息准确。离婚协议书要仔细斟酌条款,避免日后纠纷。收集好相关材料后,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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