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需确认离职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若已提前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比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那么老板不同意也不影响离职。2. 若未到约定离职时间,老板不同意有合理理由,比如岗位缺人、工作交接未完成等,可与老板协商能否延长离职时间,以便妥善处理工作交接。3. 若老板不同意且无正当理由,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离职的合法性,仲裁机构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总之,要依据自身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离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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