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并非强制要求,但有一定好处。1. 增强公信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在证明力上更强。若日后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纠纷,公证文书能作为有力证据,有助于快速解决争议。2. 避免潜在风险: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条款合法有效,可避免因协议存在瑕疵而引发的后续麻烦。不过,不公证也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公证可依自身情况决定,若对协议履行存在担忧,或希望协议更具保障力,那么进行公证是较为妥当的选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