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法院会考虑父母出资情况适当倾向于出资方子女。一般会按照双方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割。3. 总之婚前父母出首付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关键在于房屋登记情况及婚后还贷等因素不同情形下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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