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败诉方不承担对方律师费。在民事诉讼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即当事人自己承担为进行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等。但存在特殊情形:1. 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败诉方需承担对方律师费那么按照约定执行。2. 某些特殊案件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法律规定胜诉方的合理开支(含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但离婚诉讼并不在这类特殊规定范围内。3. 如果一方存在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不当行为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承担对方部分或全部律师费。总之单纯离婚败诉通常无需承担对方律师费除非有上述特殊约定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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