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2. 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3. 拿到鉴定结果的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如鉴定机构的工作效率、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准确等。若材料完备且鉴定流程顺利通常能在规定时间内出结果。若遇特殊情况延长相关部门也会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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