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不存在儿子当然继承的情况。1. 对于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家庭成员中有新增人口时在承包期内该户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不存在只有儿子才能继承承包地的说法。若整户消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2.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里继承人并不局限于儿子包括所有法定继承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要依据具体的承包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归属并非简单地归儿子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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