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证收受彩礼一方应退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 彩礼退还的具体数额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可能会全额退还;若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还部分彩礼。3. 若因彩礼退还产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主张退还彩礼一方需提供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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