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购买的部分保险费用可以抵税。1.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2.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但商业保险等一般不能直接抵税。企业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除特殊工种等符合规定的情况外通常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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