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外省是否可以申请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核心分析:协议离婚时,基于方便管理和确认身份等因素,要求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中,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原则,特殊情况为例外,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便于法院审理案件。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度过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要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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