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等相关规定。重大误解情形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为显失公平情形(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核心分析:对于重大误解,需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显失公平要求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等状态且结果显失公平;欺诈需有欺诈行为且对方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胁迫要有胁迫行为且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乘人之危是一方利用对方危难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各方权利义务基于是否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而定,受损方有撤销权。关键构成要件即上述各种情形的具体表现。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按相应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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