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非一定需要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彩礼是基于习俗给付的财物。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这是基于维护婚姻习俗及公平原则。若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可要求退还彩礼,目的是平衡双方权益。实务建议:收集彩礼给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彩礼清单等。若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退还及退还数额。诉讼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以便法院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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