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不会因丈夫虐待妻子而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撤销婚姻仅适用于胁迫结婚的情形,虐待并不在此范围内。权利义务:受胁迫方有撤销婚姻的权利,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其他方在此种情况下无相关撤销婚姻的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必须是因胁迫而结婚,且要符合规定的时间要求。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妻子遭受虐待,可收集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妇联、居委会等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调解。法律程序:若妻子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可要求损害赔偿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