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并非绝对可以不给抚养费,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协商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双方可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情况,但协商结果不能侵害子女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是否考虑子女实际需求以及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实务建议:若协商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要明确记录在离婚协议中。若后期子女因必要需求要求增加抚养费,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子女生病就医花费增加、教育费用提高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诉讼中需提供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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