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起诉书可以在宣判前向法院申请撤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原告有权在诉讼过程中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继续诉讼,法律赋予其撤诉权利,但需经法院审查。权利义务: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法院有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的权力。关键构成要件:需在宣判前提出申请。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无需特别收集与撤诉相关证据。寻求帮助:直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说明撤诉原因。法律程序: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条件会裁定准许撤诉,此时诉讼程序终结。若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应继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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