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可另行起诉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因房屋产权不明确,直接判决归属可能损害当事人权益,先判使用,待产权明晰再处理更合适。权利义务:双方对房屋有共同使用等相关权益,但无完整产权处分权。关键要件:房屋未取得完全产权,双方存在争议且协商不成。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房屋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对房屋的出资等情况。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了解自身权益。法律程序:先按法院判决使用房屋,取得产权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另行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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