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两本结婚证都丢了仍可以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之后可按照正常离婚程序办理离婚。核心分析:首先,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但丢失不影响婚姻关系本身。当事人可申请补领,补领后就能进行离婚登记。在离婚程序中,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且已就相关事项协商好。实务建议:先准备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后,若双方协议离婚,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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