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核心分析:对于公证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原则上丧失任意撤销权。若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赠与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实务建议:收集受赠人符合撤销情形的证据,如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明、扶养义务未履行的记录、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未履行的证据等。向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公证处提出撤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公证处审核通过,会出具撤销公证的相关文书。若对撤销有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