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反悔,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核心分析: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有任意撤销权,这体现了赠与合同的无偿性特点,赋予赠与人一定的灵活性。对于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因其严肃性和重要性,法律限制了赠与人的撤销权。关键构成要件在于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以及赠与合同是否符合法定不可撤销情形。实务建议:若赠与人想反悔,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尽快行使撤销权。受赠人若担心赠与人反悔,对于符合条件的赠与可及时办理公证。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先确定赠与合同的性质及财产权利是否转移等情况。可收集赠与合同文本、公证文书、财产交付凭证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赠与人是否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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