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方要求抚养孩子,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优先考虑女方抚养,因其处于哺乳期等因素,更利于孩子成长。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审查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判断哪一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子女已满八周岁的,会尊重其意愿,看孩子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实务建议:女方要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等。若与男方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院审理,等待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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