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复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离婚后复婚之前购买的,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一般属于该方个人财产;若房子是在复婚之后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对于离婚后复婚的情况,关键在于房产购买时间。购买时间在复婚之前,符合个人财产构成要件则为个人财产;在复婚之后,若无特殊约定,符合夫妻共同财产构成要件则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则由所有者单独处分。实务建议:若涉及房产归属争议,要收集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据。若对财产性质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法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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