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若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判断标准一是看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二是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偿还责任。关键在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及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债务用途的相关凭证、借款时的沟通记录等。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债务性质。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的,另一方要积极举证证明该债务不符合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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