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男方所欠的钱女方是否要还,需视情况而定。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偿还;若为男方个人债务,则女方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首先判断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名等。其次看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超出此范围,需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个人债务则由男方独自承担。实务建议:女方要先确定债务性质。若怀疑为男方个人债务,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用途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凭证等。若债权人起诉要求女方偿还,女方应积极应诉,向法院举证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诉讼流程和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证据和答辩状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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