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案件一方不出庭,法院也可能会判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首先,离婚案件主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即使一方不出庭,如果有证据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依然可判决离婚。其次,原告有举证责任,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事由。再者,被告不出庭不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实务建议:原告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被告不出庭,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配合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律程序上,法院会先向被告送达传票,经合法传唤被告仍不出庭的,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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