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感情破裂一方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权利义务:想离婚一方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对方有应诉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实务建议: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轨的聊天记录等。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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