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给父母的钱是否算财产转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如果该款项是基于正常的赡养义务或亲属间的经济往来而给予父母,且在离婚时能够合理说明其用途和性质,一般不认定为财产转移。例如,定期给父母生活费以尽赡养之责,这种情况下的款项给予通常不会被视为转移财产。2.但若在离婚前,一方故意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父母,以减少自身在离婚时的财产份额,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财产转移。比如,在离婚诉讼临近时,突然将大额存款转账给父母,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这种行为就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3.此外,还需要考虑款项的数额大小、夫妻共同财产的总体状况等因素。如果给予父母的款项数额较小,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比例不大,且能够合理解释其来源和用途,也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财产转移。但如果数额较大,就需要更加谨慎地审查其是否属于财产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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