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父母,若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核心分析:父母基于亲子关系当然成为法定监护人,这是基于身份关系确定监护职责。当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按顺序确定其他监护人,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关键在于监护能力的判断,以及相关组织同意程序。实务建议:确定监护关系时,相关组织应严格审查监护能力和意愿。若对监护权有争议,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反映,由其居中调解。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监护人,诉讼中需提供能证明监护能力、意愿等相关证据,如经济状况证明、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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