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核心分析:适用前提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债务。存在履行顺序时,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后履行方可行使抗辩权。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履行请求。实务建议:收集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的证据,如合同约定、交货凭证、验收记录等。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存在的问题,表明自己行使抗辩权的立场。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在过程中合理主张抗辩权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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