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是的,只有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核心分析:首先,该规定明确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是特定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其次,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该行为导致了离婚的结果以及提出赔偿的一方为无过错方。实务建议:若要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需收集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重婚的相关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证据等情况判定是否支持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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