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不一定就完全归这一方所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则进行分割,若为个人财产则归产权登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核心分析: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时间是婚前。若是婚后购买,即使只登记一方名字,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实务建议:首先查看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付款记录等确定房产购买时间及资金来源。若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争议,可收集相关出资证明、还贷记录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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