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二者的制作主体、性质和作用不同。法律依据:起诉意见书相关规定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7条;起诉书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93条。核心分析:制作主体:起诉意见书由公安机关制作,起诉书由人民检察院制作。性质:起诉意见书是侦查活动的总结,是对案件侦查成果的体现;起诉书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作用:起诉意见书是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供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起诉书是启动审判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实务建议:对于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应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格式要求书写。对于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要全面审查起诉意见书内容,决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可关注公安机关是否依法制作起诉意见书,以及检察院是否正确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若认为存在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