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但这种约定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双方有协商约定抚养费支付与否的权利。关键在于约定不能侵犯子女获得必要生活、教育等费用的权益。若子女因特殊情况需要更多费用,仍可向未支付抚养费一方主张。实务建议:协商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时,要明确原因及后续子女重大支出的分担方式等,并在协议中清晰注明。若日后子女因合理需求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应收集子女实际需要增加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学费上涨证明等。可先与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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