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包工头欠钱不给,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核心分析:首先,劳动者与包工头存在劳务关系,包工头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劳务关系及欠款事实。若能确定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约定等,就可认定劳务关系。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务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可先与包工头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包工头支付。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流程是先准备证据,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或申诉材料,按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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