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若被告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若原告不到庭,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核心分析:对于被告,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裁判,其放弃了答辩、质证等诉讼权利,需承担可能不利的判决结果。对于原告,不到庭按撤诉处理,意味着其放弃了通过诉讼主张权利的机会。实务建议:若作为被告,应尽量到庭参加诉讼,充分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若确实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理由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若作为原告,要按时到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同时,双方都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庭审中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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